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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性犬只

服务性犬只为受过特定工作之专业训练,以执行协助身心障碍人士任务之犬只,依其服务性质与适用航线,我们接受旅客免费携带合格的服务性犬只陪同进入客舱。申请服务性犬只同行需至少于班机起飞前 48 小时与华航客服中心或各地分公司联络,以便我们预先作业安排,相关规范与检附数据如下: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服务性犬只须全数符合以下条件:

  • 搭乘中华航空、华信航空国际(含两岸)自营航班。
  • 仅限犬类。
  • 犬只必须接受并通过执行协助身心障碍人士或医疗协助之专业训练。
  • 可在公共环境下保持良好行为,并听从主人指令。
  • 必须接种狂犬病疫苗。
  • 健康状况良好,不得有跳蚤、壁虱以及其他会危害人或公众健康的传染疾病。
  • 未符合服务犬资格的犬只需依照宠物托运作业方式处理及收费。
服务犬性质

服务犬性质

  • 医疗辅助类:
    如导盲犬、导聋犬、肢障辅助犬等执行协助视障、听障、身障人士之医疗辅助类服务犬。
     
  • 精神辅助类:
    经专业训练可提供感官、精神、智力或心理辅助等精神辅助类服务犬(包括 PSD 心理安抚犬)。
适用航线与检附文件

适用航线与检附文件

适用航线可否携入客舱检附文件
往返美国
含关岛/夏威夷,及行程往返美国经台湾直转之中华航空/华信航空延伸段自营国际航班
  • 置于客舱,免费运送
其余航线
美国航线除外
  • 医疗辅助类:
    置于客舱,免费运送
  • 精神辅助类:
    置于货舱,依托运宠物作业方式处理及收费
  • 医疗辅助类:
  • 精神辅助类:依据各国规范须准备之文件。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 犬只行为:
    • 于机场航厦或客舱内均需全程系以引绳或皮带控制。
    • 如犬只发生脱序行为,本公司将有权利拒载并保留求偿之权利。

  • 座位安排:
    • 不可乘坐于逃生门座位,不得阻碍走道。
    • 于客舱内,需将犬只抱于腿上或是置留座椅前下方空间,不强制必须放入宠物笼。
    • 以下情况,需另购买座位安置,惟犬只仍需留置于座椅前下方空间,不得放置于座位上:
      - 携带服务性犬只搭乘商务舱(可全程置于旅客腿上除外)
      - 犬只本身或置于笼内后超过座椅前下方空间。

  • 旅客须知:
    • 旅客需自行确认并遵守各国携带动物转机、入境规范以及数量限制。
    • 心灵抚慰犬视为宠物,须托运,详情参阅「宠物托运」说明。
    • 为避免本服务遭滥用,本公司于同一旅客订位纪录中,仅接受同一只服务性犬只之申请。
    • 提醒您,提供伪造或不实服务犬训练证明属于欺诈行为,为维护客舱安全,经查证属实将予以拒载。

以上规范仅适用中华航空及华信航空自营国际线航班,如行程涉及联营航班或其他航空公司营运航班时,可能依行程分别适用不同航空公司的动物运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