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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相关权益与义务

  1. 会员卡仅限会员本人使用,且每一会员只能拥有一个会员卡号。

  2. 会员如违反规定、程序或者申报任何不实数据,将导致会员丧失资格以及累积的哩程,酬宾奖项亦将失效;对于违规事件所获得的不当利益,中华航空保留法律追诉权。会员如因哩程酬宾作业的疏失而权益受损时,中华航空之责任范围仅限于与该权益相等之补偿。

  3. 酬宾奖项如因相关法令规定应予课征服务费或税款时,应由会员自行负担;进行酬宾奖项转让时,请确认受让人数据及奖项正确性,酬宾奖项一经转让,无法更换奖项内容;已转让之酬宾奖项必须在受让人同意下方能取消转让。受让人退回奖项后,有效的哩程将归还原转让人。

  4. 为保障会员权益,请勿以旅行社、旅馆地址或邮政信箱做为会员联络之依据。会员个资如有异动,可自行登入华航网站华夏会员专区内的「个人基本资料」进行资料变更,会员可自行上网变更项目包含护照号码、电子信箱、邮件地址、连络电话,惟基于保护您的个资为由,针对身分证字号、生日、姓名的资料变更,会员必需提供护照复印件、授权书(非会员本人提出申请)及填写「华夏会员个资修改申请表」后于网上提出变更申请(美国地区除外)或至华航各地分公司临柜办理个资更改事宜。因地址或电子邮件信箱错误而导致的邮件遗失或延误,中华航空概不负责。申请表与护照上的签名需一致。

  5. 中华航空有权限制各班机使用座舱升等或酬宾机票的人数。

  6. 中华航空有权利随时调整或取消此酬宾计划及各项优惠办法,并拥有会员卡之所有权,会员须依中华航空之规定行使权利。若会员涉及下列情事者,中华航空可于事前通知或不通知的状况下,随时终止会员资格。若本公司受到损害时,会员亦应赔偿损失:
    • 会员不得为以下行为,若会员违反,对于已兑换或使用之哩程及奖项,亦须赔偿等值的金额。
      ① 冒名或其他类似不法手段累积哩程。
      ② 透过非华航官方网站或其他平台,自行或委由他人买卖、互易、赠与、租借、转让、质押等行为,亦不得自行或委由他人散布前述讯息。
    • 无理要求给予非属会员应享之权益,或不遵守机舱内或贵宾室等场所之使用规定,而影响其他旅客权益或造成本公司值勤人员之困扰。
    • 言行对本公司有危害飞行安全之非法干扰行为或侵害其他乘客之权益。
    • 以不实或不当言词中伤本公司商誉者。
    • 曾违反任何本公司国际航线旅客及行李运送条款规定者。
    • 其他不当使用或滥用会员权益之行为者。
    • 若会员身故时,会籍将自动终止。

  7. 会员于 6 年内个人基本资料(含会员级别)及哩程纪录皆无异动,且无兑换奖项行为者,会籍将自动失效,不另行通知。

  8. 终止会员资格之账号下,其所累积的任何哩程数,已兑换、尚未兑换及相关优惠与权益 (包括指定亲友礼遇金卡) 将一并自动失效,不另行通知。

  9. 「华夏哩程酬宾计划」所开发之合作哩程,其目的是加强会员服务,扩大会员累积哩程之基础。并未涉及合作企业之价格与作业程序之制订。对于任何交易纠纷,会员必须直接向该合作企业提出申诉。合作内容以中华航空与合作企业签订之合约为准,合作内容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

  10. 会员之哩程、换奖、礼遇等所属权益,均依本网站之规定办理。

  11. 会员应妥善保管其账号及密码等个人资料,切勿将任何个人资料提供予他人;因会员自身行为导致个资外流者,概与本公司无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