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携带与托运物品
为了您与所有旅客、机组人员及飞机的安全,下列物品严格禁止放入随身行李或托运行李中:
- 炸药、弹药、烟火和照明弹
- 保险箱/盒内含锂电池或烟火产品
- 煤油、煤油炉、煤油电暖炉
- 压缩气体(易燃、不可燃的或有毒的),例如:丁烷、丙烷、水中呼吸器气瓶、打火机燃料或补充剂
- 氧化物,例如:漂白粉和过氧化物
- 易燃液体,例如:油漆和粘合剂
- 易燃固体,例如:非安全火柴和易点燃的物品,如硫磺
- 行动抑制设备,例如:荳蔻香料或辣椒喷雾器等装有刺激物质的设备
- 剧毒药品,例如:砷、氰化物或杀虫剂
- 放射性物质
- 腐蚀性物质,例如:水银(可能包含在温度计或血压表中)、酸/碱性湿电池
- 其他任何物质,在飞行中可能造成危险的,例如:磁化、攻击性或刺激性物质
- 锂电池不可拆卸或未拆卸之电动滑板(Hoverboard)、电动平衡车(Balance Scooter)、电动踏板、电动滑板行李箱等,或其他具有滑板功能之物品。
- 含有锂电池之设备且其电池容量超过 160Wh。(锂电池行动辅具请参考)
- 防风打火机(蓝焰)、雪茄用打火机、非安全火柴、无上盖保护之电热式或电弧式打火机均属于禁止航空运送之危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