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运品
为了乘客、机组人员和飞机的安全起见,乘客的随身行李或托运行李严格禁止携带下列物品:
- 炸药、弹药、烟火和照明弹
- 保险箱/盒内含锂电池或烟火产品
- 煤油、煤油炉、煤油电暖炉
- 压缩气体 (易燃、不可燃的或有毒的),例如:丁烷、丙烷、潜水氧气瓶、打火机燃料或补充剂
- 氧化物,例如:漂白粉和过氧化物
- 易燃液体,例如:油漆和粘合剂
- 易燃固体,例如:非安全火柴和易点燃的物品,如硫磺
- 行动限制设备,例如:荳蔻香料或辣椒喷雾器等装有刺激物质的设备
- 剧毒药品,例如:砷、氰化物或杀虫剂
- 放射性物质
- 腐蚀性物质,例如:水银(可能包含在温度计或血压表中)、酸/碱性湿电池
- 其他任何物质,在飞行中可能造成危险的,例如:磁化、攻击性或刺激性物质
- 锂电池不可拆卸或未拆卸之电动滑板(Hoverboard)、电动平衡车(Balance Scooter)、电动踏板、电动滑板行李箱等,或其他具有滑板功能之物品。
- 容量超过160Wh之大型充电宝
- 防风打火机(蓝焰)、雪茄用打火机、非安全火柴、无上盖保护之电热式或电弧式打火机均属于禁止航空运送之危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