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托运
- 旅客携带宠物旅行前,需至少于班机起飞前48小时与本公司订位部门联络,确认运送条件,并事先下载「旅客托运宠物行李申告书」一式两份,于报到柜台办理宠物托运时递交一份,另一份黏贴于宠物笼子上。
- 宠物行李载运仅限家庭饲养犬、猫(含特定航线之精神辅助类服务犬),且仅限于本公司及华信航空自营航班, 联航转机行程不接受宠物托运。
- 宠物必须置放于妥善容器内以托运方式装载于货舱运送,考虑货舱温度调节因素,本公司B738机型,不接受旅客托运宠物。
- 每航班至多可收受八笼宠物托运,且每位占位旅客(包含儿童/占位婴儿)至多携带二笼宠物,若入境/转机国有携带宠物数量低于上述限制时,则依照该国之规定为主;部分国家或有特殊规定须另以货运方式办理运送。
- 单一宠物笼仅能承装一只宠物。
- 各国对动物的输出入规定不同,出发前旅客需清楚了解其规定,并请准备好宠物的健康证明、检疫证明并且获得行程上出、入、过境国家的许可。如果有隔离检疫的必要,所有产生的相关费用将由饲主自行负责。隔离检疫时间长短,将视不同目的地城市的动植物检疫当局规定而异。请确认您已为您的宠物备妥下列文件:
- 相关政府核发的有效输出/输入文件。
- 妥善的备齐所有行程中涵盖的入境/过境国要求的入境许可、健康声明书及疫苗注射证明。
- 任何行程中涵盖的入境/过境国政府要求的额外特殊文件。
- 相关政府核发的有效输出/输入文件。
- 旅客携带犬类动物进入美国地区(包括夏威夷及关岛),必须依照美国疾病管制局(CDC, Centers of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颁布的新规定处理,相关讯息敬请参考以下网页讯息链接。(自2021年7月14日入境日起,美国将暂停收受来自狂犬病高风险国家之犬只,完整规定与申请豁免条件敬请参阅以下网页讯息连结)
- 不接受(十周内)出生幼犬猫旅行
- 具有强烈体味的宠物不得受理托运。
- 怀孕及产后宠物旅行规范
- 宠物怀孕不可超过40天。
- 产后7天内之宠物不得受理。
- 宠物怀孕不可超过40天。
- 请您与您的宠物于班机起飞前2小时至机场报到,以便机场人员有充裕的时间执行适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