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客舱安全因素,旅客的随身行李包括手提行李、个人物品、旅行小物及特殊物品等,应符合尺寸、重量、额度及受理规范。旅客搭机请遵循本公司随身行李规范,以避免座位上方行李柜超载,影响您及其他旅客的安全。若携带之随身行李无法于客舱内妥善放置(如下说明),则需要改为托运存放在货舱。
随身行李
放置方式
- 随身行李请自行妥善放置,置物须符合机上重量及尺寸限制标示。
- 手提行李不可妨碍旅客在通道上之移动,亦不可放置于旅客身上。
- 客舱衣柜不适用于存放旅客的行李。
- 即使行李尺寸及重量在限制范围内,仍可能因机型(特别是单走道客机)及收纳空间的大小限制而无法携带进入机舱,我们将为您的行李改以托运并且存放在货舱,感谢您的体谅及配合。

置放于座椅上方置物柜
- 放置于上方置物柜内的物品须符合安全原则,且客舱组员能轻易地关闭柜门。
- 当上方置物柜门开启时,物品不会由柜内掉落。

置放于座椅下方置物空间
- 需有前挡及侧挡,以避免行李滑入通道。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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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行李
| 个人物品
|
经济舱 / 豪华经济舱
手提行李 | 个人物品 | |
可携带件数 | 1 件 | 1 件 |
商务舱 / 豪华商务舱
手提行李 | 个人物品 | |
可携带件数 | 2 件
*限额中若携带航空西装袋,折叠后深度上限 20 公分 | 1 件 |
提醒事项
- 对于超重或过大之手提行李,或箱体特殊规格无法收纳于客舱置物箱内,将请旅客改为托运行李。
- 携带智能型行李箱登机,若无法符合手提行李规范者,须移除锂(离子)电池改为托运行李,以符合安全规范。有关携带锂电池搭机规范,请点选此处。
- 如您的手提行李已超过免费托运行李之额度,我们将收取超额行李费。
- 为了飞航安全之考虑,所有锐利物品必须放入托运行李内,其中包括任何类型的剪刀、金属制的指甲锉、剪刀、镊子等。如发现携带任何以上物品于客舱手提行李内,有可能延迟送达或由机场安检人员予以没收充公,不获发还。我们将不会对此负任何责任。
- 基于航机冷藏存放空间限制及卫生因素,我们在航机上无法为旅客冷藏任何物品。
特殊物品规范
为确保航程与过境的安全,请确认随身行李的限制物品规定。

旅行小物(多功能行李箱、充气垫...)
- 在遵循制造商的使用安全说明下,旅客可携带多功能行李箱及充气垫或其他旅行舒适用品于客舱内使用。订位时,须事先告知订位人员将携带旅行小物上机,以利安排适当座位。
- 无法收纳于手提行李之旅行小物(如儿童多功能行李箱),须符合本公司旅客手提行李规范,并将视为一件手提行李。
- 旅行小物仅可于靠窗座位(如 A、K)与中间座位组之非走道座位(如 E、F)使用,并且不可置于机上逃生通道及出口座位使用。
- 禁止于航机起飞、降落及滑行期间使用旅行小物,航程中「请系安全带」指示灯亮起时,应确认使用旅行小物之旅客安全带已确实系妥,并遵守客舱组员相关安全指示。
- 使用旅行小物时,不得损坏机内设备、不得连结外挂于机体座位之旅行舒适用品(如吊挂式产品或婴儿吊床等)、不得影响其他乘客权益(如限制前方旅客椅背后倾或造成其他旅客不便等)。
- 不得使用旅行小物供婴儿(2 岁以下旅客)躺卧。儿童使用时须有成人旅客陪同,且全程禁止连结 2 个(或以上)的旅行小物供儿童平躺。

注:考虑安全因素,A350 60DEG 及 A350 (B-18919) 61A 不得放置旅行小物。

医疗辅具 / 婴幼儿用品
- 旅客因特殊使用或照护目的,不采取托运方式,准许携带进入客舱之物品。该物品可能已超出手提行李尺寸及重量限制,但其大小可放置于座椅上方置物柜及衣帽间,得接受放置于上述置物空间,或机边托运。
- 医疗辅具包含拐杖、手杖、义肢、其他助行设备、医疗器材或辅助用品。
- 婴幼儿用品包含可折迭式婴儿车/儿童安全座椅。

液体、胶状物品及液化气体
- 以容器装妥且每样不超过 100 毫升,允许放入随身手提行李当中。
- 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链的塑料袋妥善装载。塑料袋的容量不可超过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许携带一个符合规定的塑料袋,并需在检查行李站将塑料袋与随身手提行李分开并且出示给安检人员以进行个别的 X 光检查。

医药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
- 允许放入随身手提行李。
- 于检查行李站,必须与随身手提行李分开并且向安检人员申报。
- 携带处方药品的搭机旅客需备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分证、医生证明)。

免税商店购买之物品
- 各个国家依据国际民航组织的规范实施液体、气雾剂和胶状物之运送限制,某些国家对于入境及出境班机均予管制,这种措施将影响您是否可将免税品携入客舱。请您务必在购买免税品之前,洽询免税商店人员。
- 提醒您,民航局规定凡于台湾国际机场(TPE、KHH)转机之过境旅客,其手提之免税商品如属液体、喷雾剂和胶状之物品,需符合 LAGs 规范内容,否则将被要求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