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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用品使用规范

可携式电子用品使用规范图示说明

依民航局法规,自2015年9月1日起,放宽客舱内可携式个人电子用品使用规范,所有华航机队执行之航班均适用。若违反者,最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15万元以下罚金。

  • 于舱门关闭后,乘客应遵从客舱广播,将移动电话、平板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等传输类个人电子用品设定于飞航模式状态,并关闭Wi-Fi功能;航机落地脱离跑道后,客舱组员将广播告知乘客使用时机。
  • 会发射电波的个人电子用品,若无法关闭通讯功能并切换至飞航模式功能者全程禁止使用,包括各类遥控发射器、无线电收发报机及发报类电子用品,如电动玩具遥控器、非智能型手机等电子用品会直接干扰飞机的导航、通讯及控制系统之电子用品。
  • 为避免影响紧急逃生,如无法随身固定或收妥于座椅置物袋内之电子用品,于起飞与降落阶段禁止使用。如笔记本电脑等无法随身固定或收妥于座位置物袋内之个人电子用品于飞行高度一万呎以下应收纳至座位下方或上方行李置物柜,不得使用。
  • 客舱组员无法确认移动电话状态为关闭通讯功能或有干扰飞航系统之虞时,请乘客须配合客舱组员指示关闭移动电话电源。
  • 飞航期间启动Wi-Fi服务前,请开启飞航模式,使用时机及规定请参考相关须知并遵守客舱组员指示。
    - 777、A350及A321neo机型提供Wi-Fi Onboard服务,为维护客舱安䌀,Wi-Fi服务未开放使⽤语⾳通话及视讯功能。
    - 738机型配置Fantasy Sky无线影⾳娱乐系统,提供客舱区域网服务,仅供浏览机上影⾳娱乐节⽬,无法连接⾄因特网。乘客浏览影⾳娱乐节⽬时,须使⽤⾃备耳机欣赏/聆听节⽬。
  • 本公司航机于境外飞航时将视当地国家相关飞航法令之要求,请乘客配合客舱组员指示关闭个人电子用品。
  • 本公司航班全程禁用电子烟。
  • 洗手间内设置有电动刮胡刀专用插座,客舱座椅之电源插座 / USB插槽可供个人电子用品使用。
  • 行动电源应随身携带并放置妥当,不可托运;基于飞航安全,建议航程中不要使用行动电源。
  • 乘客因健康因素须自行携带电子医疗器材于机上使用,如可携式氧气设备、呼吸器、抽痰器等,须自备电池,航机上不提供充电设备,上述装备亦须符合随身行李尺寸、重量的规定,并提供 「适航申请书」 经公司医疗专业同意后方可搭机。携带手提电子医疗器材搭机的主要注意事项请点选此处或洽本公司各地订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