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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器

小型樂器

小型樂器

  • 任何手提樂器(含樂器箱)之尺寸符合 100cm X 36cm X 23cm (長X寬X高) 限制且重量不超過 7 公斤、並可妥善放置於座椅上方置物櫃或座椅下方位置者,即可視為手提行李攜帶進入客艙。
  • 若攜帶超過前述尺寸與重量限制之手提樂器(如 低音提琴、大提琴)上機,須額外購買機票以客艙佔位行李方式處理,或以託運行李運送。此佔位行李不再比照一般旅客提供免費行李額度。
  • 任何託運或手提樂器旅客須自行妥善包裝。
  • 運送中由於氣壓、溫度及熱漲冷縮緣故,對於弦樂器恐會造損壞,我們建議旅客在旅程前先將琴弦放鬆。
大型樂器

大型樂器

旅客座椅因規格不同,當樂器高度、寬度超過座椅參考尺寸視為大型樂器;不得置於座椅,須斜置於地板上並妥善放置。

  • 不得影響緊急撤離。
  • 可置放於隔板前/後之第一排靠窗座位組之地板上,須由靠窗座位依序置放。
  • 可置放於雙走道飛機、經濟艙之最後一排中間座位組地板上,唯此中間座位組其他座位均不得安排旅客乘坐。
大型樂器斜置於地板上,各機型之佔位行李座位表。
樂器計費規則

樂器計費規則

  • 樂器如以託運行李運送需計入個人託運行李額度,總件數超過行李額度則依一般行李超額費率計價。
  • 基於服務愛樂人士攜帶樂器之需求,本公司特別放寬單件樂器免費託運總尺寸至292公分(115英吋) 。超過292公分(115英吋)時才需支付2件超額行李費用(限可裝載於班機貨艙的情況下方可受理,託運費用請參考超額行李費收取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