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託運
- 旅客攜帶寵物旅行前,需至少於班機起飛前48小時與本公司訂位部門聯絡,確認運送條件,並事先下載「旅客託運寵物行李申告書」一式兩份,於報到櫃台辦理寵物託運時遞交一份,另一份黏貼於寵物籠子上,如寵物託運未經過提前申請,本公司恕無法受理。
- 寵物行李載運僅限家庭飼養之犬、貓 (含特定航線之精神輔助類服務犬),且僅限於本公司及華信航空自營航班,聯航轉機行程不接受寵物託運。
- 寵物必須置放於妥善容器內以託運方式裝載於貨艙運送。因考量貨艙溫度調節因素,目前本公司B738機型,不接受旅客託運寵物。
- 每航班至多可收受八籠寵物託運,且每名佔位旅客(包含兒童/佔位嬰兒)至多攜帶二籠寵物,若入境/轉機國有攜帶寵物數量低於上述限制時,則依照該國之規定為主;部分國家或有特殊規定須另以貨運方式辦理運送。
- 單一寵物籠僅能承裝一隻寵物。
- 各站可收受之單一寵物籠重量上限可能因場站運輸設備或當地法令而有所不同,如您的寵物與寵物籠加總重量超過出發/轉機/目的地之限制,可能因前述因素以致無法受理,請務必提前與本公司確認。
- 各國對動物的輸出入規定不同,出發前旅客需清楚瞭解其規定,並請準備好寵物的健康證明、檢疫證明並且獲得行程上出、入、過境國家的許可。如果有隔離檢疫的必要,所有產生的相關費用將由飼主自行負責。隔離檢疫時間長短,將視不同目的地城市的動植物檢疫當局規定而異。請確認您已為您的寵物備妥下列文件:
- 相關政府核發的有效輸出/輸入文件。
- 妥善的備齊所有行程中涵蓋的入境/過境國要求的入境許可、健康聲明書及疫苗注射證明。
- 任何行程中涵蓋的入境/過境國政府要求的額外特殊文件。
- 相關政府核發的有效輸出/輸入文件。
- 旅客攜帶犬類動物進入美國地區(包括夏威夷及關島),必須依照美國疾病管制局(CDC, Centers of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頒布的新規定處理,相關訊息敬請參考以下網頁訊息連結。(自2021年7月14日入境日起,美國將暫停收受來自狂犬病高風險國家之犬隻,完整規定與申請豁免條件敬請參閱以下網頁訊息連結)
- 不接受(十週內)出生幼犬貓旅行
- 具有強烈體味的寵物不得受理託運。
- 懷孕及產後寵物旅行規範
- 寵物懷孕不可超過40天。
- 產後7天內之寵物不得受理。
- 寵物懷孕不可超過40天。
- 請您與您的寵物於班機起飛前2小時至機場報到,以便機場人員有充裕的時間執行適當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