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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用品使用規範

可攜式個人電子用品使用規範圖示說明

依民航局法規,自2015年9月1日起,放寬客艙內可攜式個人電子用品使用規範,所有華航機隊執行之航班均適用。若違反者,最高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

  • 於艙門關閉後,乘客應遵從客艙廣播,將行動電話、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等傳輸類個人電子用品設定於飛航模式狀態,並關閉Wi-Fi功能;航機落地脫離跑道後,客艙組員將廣播告知乘客使用時機。
  • 會發射電波的個人電子用品,若無法關閉通訊功能並切換至飛航模式功能者全程禁止使用,包括各類遙控發射器、無線電收發報機及發報類電子用品,如電動玩具遙控器、非智慧型手機等電子用品會直接干擾飛機的導航、通訊及控制系統之電子用品。
  • 為避免影響緊急逃生,如無法隨身固定或收妥於座椅置物袋內之電子用品,於起飛與降落階段禁止使用。如筆記型電腦等無法隨身固定或收妥於座位置物袋內之個人電子用品於飛行高度一萬呎以下應收納至座位下方或上方行李置物櫃,不得使用。
  • 客艙組員無法確認行動電話狀態為關閉通訊功能或有干擾飛航系統之虞時,請乘客須配合客艙組員指示關閉行動電話電源。
  • 飛航期間啟動Wi-Fi服務前,請開啟飛航模式,使用時機及規定請參考相關須知並遵守客艙組員指示。
    - 777、A350及A321neo機型提供Wi-Fi Onboard服務,為維護客艙安䌀,Wi-Fi服務未開放使⽤語⾳通話及視訊功能。
    - 738機型配置Fantasy Sky無線影⾳娛樂系統,提供客艙區域網服務,僅供瀏覽機上影⾳娛樂節⽬,無法連接⾄網際網路。乘客瀏覽影⾳娛樂節⽬時,須使⽤⾃備耳機欣賞/聆聽節⽬。
  • 本公司航機於境外飛航時將視當地國家相關飛航法令之要求,請乘客配合客艙組員指示關閉個人電子用品。
  • 本公司航班全程禁用電子菸。
  • 洗手間內設置有電動刮鬍刀專用插座,客艙座椅之電源插座 / USB插槽可供個人電子用品使用。
  • 行動電源應隨身攜帶並放置妥當,不可託運;基於飛航安全,建議航程中不要使用行動電源。
  • 乘客因健康因素須自行攜帶電子醫療器材於機上使用,如可攜式氧氣設備、呼吸器、抽痰器等,須自備電池,航機上不提供充電設備,上述裝備亦須符合隨身行李尺寸、重量的規定,並提供 「適航申請書」 經公司醫療專業同意後方可搭機。攜帶手提電子醫療器材搭機的主要注意事項請點選此處或洽本公司各地訂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