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須知與航班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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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持旅行社開立之機票並需要更改行程,請聯繫原開票旅行社改票。
- 自2025年4月23日起,如您持旅行社開立的機票前往本公司票務櫃檯、客服中心及機場改票,除原票相關改票手續費及價差/稅差外,每張機票需另支付代改票服務費台幣2000元或等值美金60元。(本服務費不提供折扣亦不可退費)。
- 請在出發前核對所持機票與已確認的訂位一致,避免未訂妥機位直接到機場臨櫃搭機,以免衍生此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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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秉持服務的精神,致力提供準時且安全的飛行體驗。然而,實際航班或機型可能受航機檢修、氣候變化等非預期且非本公司所能控制之不可抗力因素而發生異動。依據本公司運送條款,華航之責為載送、改航或退款,盡力降低對旅客的影響;於必要時,得在不通知旅客情形下替換航空器,且因任何事實上非本公司所得控制之事由或因任何無法合理預見、預期之事由,導致航班遲延,本公司無須對旅客負擔任何責任。然為服務旅客,我們仍將提供相應合宜的服務措施。
華航珍視每一位員工的工作尊嚴與友善環境。我們的同仁始終以專業、謙和的態度,盡心盡力服務旅客,也誠摯呼籲旅客共同維護相互尊重的溝通氛圍。對於旅客使用威脅、滋擾、辱罵及侮辱性言辭或不理性之行為,將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並提醒注意相關法律責任,以維護員工職場安全和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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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報請民航局轉報交通部備查自本(2025)年4月7日起針對台灣地區出發行程所收取之航空客運燃油附加費,短程航線(包含香港航線)每航段收取17.5美元,長程航線每航段45.5美元,謹就相關成本佔營業支出之比例狀況分誌如下,以使消費大眾瞭解:
*有關華信航空台灣出發之國際線客運燃油附加費之調整及營業支出占比公告,請參見以下網址 。
項目 期間 2024年7至12月 客機燃油成本 (新台幣-億) 163.3 客機營業支出 (新台幣-億) 603.0 客機燃油成本佔營業支出比例 27.1% 依中國石油公司今(2025)年4月公告航空燃油一桶價格(USD93.63),及基準油價每桶USD 40.00,本公司每運送一名長、短航線旅客,新增燃油成本支出分別為USD 191.49與USD 41.29。扣除奉准徵收之附加費後,本公司自行吸收部份分佔新增燃油成本支出之76%與58%。
附註: 本公司自2012-11-10起,停止對不佔位嬰兒票收取燃油附加費。 -
適用條件 華航/華信航空航班因應泰國、緬甸地震影響。 適用對象 持有2025年3月28日(含)前開立華航及華信之機票(包含酬賓機票),已訂妥往返曼谷/清邁/仰光航線且搭乘日期落於3月28日-4月15日者,需於2025年6月30日(含)前辦理。 更改辦法 a. 機票效期內,可更改原訂華航/華信航班日期前後14天內航班,相同訂位艙等(RBD)/行程(機場),免收票價差/稅金差/訂位服務費價差/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但僅限一次。華航/華信自營航班不可更改至聯營航班。於華航網站購買之機票更改請洽各地分公司或客服中心辦理。 b. 機票效期內,若不符合上述更改辦法而產生之票價差/稅金差,應由旅客自付,但可免收訂位服務費價差及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惟僅限一次。 退票 機票退費可免收退票手續費(於華航網站、各地分公司、客服中心開立之機票,可於華航網站申退)。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行李可全額退費。 團體 / 特殊折扣機票 免費/折扣機票亦適用(例如DM/ID/AD/GIT等),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相關作業請洽原訂位購票旅行社或華航各地分公司。 -
受倫敦希斯洛機場停電關閉影響,為維護旅客及飛航安全,華航 3 月 21 日 CI081台北飛往倫敦航班將返回桃園機場。
本公司正密切關注倫敦希斯洛機場當地狀況,並與場站保持聯繫,隨時因應最新運作安排航班並通知旅客。
建議旅客利用華航網站、下載Mobile APP或利用行動簡訊提醒功能,查詢確認最新航班異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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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條件 華航/華信航空航班取消。 適用對象 持有華航及華信之機票者(包含酬賓機票)。 更改辦法 a. 機票效期內,可改訂華航/華信相同訂位艙等(RBD)/行程(城市)之其他日期自營航班,免收票價差/稅金差/訂位服務費價差/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但僅限一次。華航/華信自營航班不可更改至聯營航班。於華航網站購買之機票更改請洽各地分公司或客服中心辦理。 b. 機票效期內,若不符合上述更改辦法而產生之票價差/稅金差,應由旅客自付,但可免收訂位服務費價差及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惟僅限一次。 退票 機票退費可免收退票手續費(於華航網站、各地分公司、客服中心開立之機票,可於華航網站申退)。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行李可全額退費。 團體 / 特殊折扣機票 以上規則特殊折扣機票(DM/ID/AD票類)不適用,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相關作業請洽原訂位購票旅行社或華航各地分公司。 -
適用條件 華航/華信航空航班取消、延誤或提前超過3小時以上 適用對象 持有2025年3月4日(含)前開立華航及華信之機票(包含酬賓機票),且已訂妥受影響航班者,需於2025年6月5日(含)前辦理。 更改辦法 a. 機票效期內,可改訂華航/華信受影響航班日期前後14天內航班,相同訂位艙等(RBD)/行程(機場),免收票價差/稅金差/訂位服務費價差/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但僅限一次。華航/華信自營航班不可更改至聯營航班。於華航網站購買之機票更改請洽各地分公司或客服中心辦理。 b. 機票效期內,若不符合上述更改辦法而產生之票價差/稅金差,應由旅客自付,但可免收訂位服務費價差及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惟僅限一次。 退票 機票退費可免收退票手續費(於華航網站、各地分公司、客服中心開立之機票,可於華航網站申退)。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行李可全額退費。 團體/免費/折扣機票 免費/折扣機票不適用(例如DM/ID/AD等),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相關作業請洽原訂位購票旅行社或華航各地分公司。 -
仁川機場新規定,2025/3/1日起自仁川機場出發旅客,行動電源端口應貼上絕緣膠帶或蓋上保護蓋或放入透明夾鏈袋或保護型小包,且行動電源隨身攜帶或置於座位前方椅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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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飛航安全,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不可託運,應隨身攜帶及妥善包裝。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於本公司航班全程禁止使用及充電,並建議避免放置於座位上方的行李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