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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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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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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 30 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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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进行适航申请,请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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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胞胎 - 怀孕 30~35 周
多胞胎 - 怀孕 30~31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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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出“适航证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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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胞胎 - 怀孕 36 周以上
多胞胎 - 怀孕 32 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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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搭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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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未满 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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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搭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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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旅客请主动告知本公司订位人员您的怀孕周数及胎数,并请所有怀孕旅客随身携带医师开具注明预产期诊断证明文件。
若因旅客隐瞒自身孕期或身心状况,导致本公司航程受到影响,因而产生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转降、延误求偿等),本公司将保留法律追诉权。
需准备搭机日 10 日内的“适航申请书”+“诊断书”。
诊断书需包含怀孕周数、胎数、预产期、胎儿健康状况,以及是否适合搭机旅行,并由合格妇产科医师开具。(仅限中文或英文)
需至少在班机起飞前的 2 个工作日(不含例假日)递交“适航申请书”、“诊断书”,并请联系华航客服中心,由本公司审核适航后方可搭机。
搭机日起 2 周内往返航班可一并评估,超过 2 周需更新文件提出申请。
怀孕妈咪或与婴儿、儿童一起旅行,请先留意旅行注意事项,确保能安心舒适的享受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