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旅客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应在预订时填写适航证明书,提供由治疗医师填写出发日 10 日内“适航申请书”、“诊断证明书”及病历摘要(两星期内若有住院或手术治疗需检附),需至少在班机起飞前的 2 个工作日(不含例假日)完成申请,经本公司医务部门同意后方可搭机;例如:出发日为 3/29,“适航申请书”及“诊断证明书”签署日期须为 3/20(含)之后。
仅适用华航/华信国际线自营航班,共享代号航班请查阅承运航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