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基本須知
豪華經濟艙
商務艙
酬賓機票
兒童及嬰兒(含佔位/不佔位)旅客免費託運行李額度
- 計件制:不佔位嬰兒旅客免費託運行李額度為一件,每件行李重量與同艙等之成人額度相同,超尺寸(超大)規範/單件超重及超件費用與成人旅客標準相同。兒童及佔位嬰兒旅客行李規範與成人旅客相同。
- 計重制:不佔位嬰兒旅客免費託運行李額度為10公斤,超尺寸(超大)規範/超重費用與成人旅客標準相同,兒童及佔位嬰兒旅客行李規範與成人旅客相同。(適用本公司或聯航航空公司所開立免費託運行李額度為計重制機票)
注意事項 :
- 旅客機票中如包含台灣轉機(未停留)行程,行李需託運至最終目的地無法在途中領取行李。如旅客計劃在中途停留期間入境臺灣,為個人方便起見,請務必將個人必需品作為隨身行李打包。
- 持華航/華信自營班號機票,或是整段行程中之最長段為華航/華信自營班號者方適用。
- 搭乘華航/華信與他航聯營之班機(由他航承載),免費託運行李限額可能有不同規定。持特殊票種(例如勞工票/學生票/船員票等)或其他原已提供額外行李優惠之機票,仍依原機票註記之行李重量為主。
- 相關行李異常理賠責任,仍依原機票註記之行李重量為主。
- 免費託運行李尺寸說明:
- 經濟艙/豪華經濟艙 / 商務艙:每件長+寬+高總和158公分(62吋)以內。
- 所有託運行李 (除寵物/樂器/運動器材外),總尺寸及重量均應符合免費託運行李的尺寸與重量的限制。超過此限制的行李則為超大(重)行李,將收取額外行李費。關於寵物/樂器/運動器材託運細節,詳見官網特殊行李及寵物頁面說明。
託運行李相關資訊
- 請使用合適、堅固的行李箱裝妥行李並確定在正常運載的時候不會破損或導致內容物受損。
- 另外建議您於行李箱外貼妥識別標籤或以英文書寫連絡電話住址之名牌,萬一行李遺失,將可協助航空公司尋回您的行李。
- 切莫將易碎物品、易腐壞物品、貴重品及個人重要物品(如以下說明)放置於託運行李內,以避免遺失、損壞或延遲送達等情事。
- 如將安裝有鋰電池之電子裝置託運時,需確保:
1. 必須對電子裝置採取保護措施避免裝置損壞或是電源意外起動。 (例如使用衣物等緩衝材包覆或置於堅固外盒。)
2. 必須完全關閉裝置電源,不得轉為待機模式、休眠模式、睡眠模式等。
註:備用電池、散裝電池等未安裝於電子裝置內之鋰電池以及行動電源等不得託運,僅可置於手提行李,且亦須採取保護措施避免電池損壞或短路。 - 單件託運行李不得超過32公斤(70磅),否則需要分裝行李,以避免行李搬運人員職業傷害,尤其對於起飛及降落於澳洲、紐西蘭、南非、斯里蘭卡、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歐洲的旅客。這是根據當地職業安全法規而定。單件超過32公斤以上之特殊物品,則請您於出發48小時前與本公司訂位人員聯絡,獲得同意後始得接受託運。
- 若旅客行程有延伸至他航營運之航點,或搭乘本公司與他航聯營之班機(由他航承載),免費託運行李限額可能有不同規定。詳情請參考行程涉及聯航行李之規定。
貴重物品及個人重要物品
提醒您,中華航空公司對於下列放置於託運行李內之貴重品及個人重要物品不負遺失、損壞或延遲送達之責。- 藝術(畫)作品、藝術品、古董、金錢、有價證券、可轉讓票據、光學製品、鐘錶、天然皮毛製品
- 珠寶首飾、稀有金屬(礦石)、銀器、收藏品、傳家寶、無法替代物品
- 攝錄、影音器材及相關產品、行動電話及其他通訊設備
- 電腦資訊軟(硬)體製品、資訊產品等電子器材、業務用裝備
- 酒、鑰匙、急用藥品、醫療用品
- 著作原稿、計劃藍圖、照片、出版品、商業(個人)文件
- 商業樣品、錄影(音)作品
- 護照及其他身份證件
- 其他貴重物品或商業性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