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可購買座位以置放客艙佔位行李;客艙佔位行李主要為樂器、神像、貴重物品、易碎物品或骨灰罈。為了事先安排運送客艙佔位行李,敬請於航班出發至少48小時前與本公司客服中心或營業所聯繫且必須先獲得本公司確認。客艙佔位行李須由旅客自行妥善密封裝箱,但外包裝不得為玻璃材質,且不得影響固定於客艙座椅之作業。客艙佔位行李若為樂器,其外包裝須附有把手以便固定。客艙地板安置的行李以大型樂器為限,若尺寸或重量超過以下表格說明的限制則必須改為託運行李,不可放置於客艙。若客艙佔位行李的體積及重量符合手提行李規範 - (長x寬x高不可超過 56 x 36 x 23 公分或 22 x 14 x 9 英吋,重量不超過7公斤) 仍可依照您的需求以一般手提行李方式處理,將物品置於座椅下方或行李置物櫃中,本公司不接受旅客登機後,將隨身行李變更為客艙佔位行李。

固定後不得鬆脫滑動。
不得妨礙緊急裝備取用。
不得影響客艙緊急出口。
不得影響緊急撤離通道。
不得影響其他旅客觀看安全提示。
不得影響緊急情況時固定氧氣系統面罩落下及取用。
客艙佔位行李(CBBG)重量不得超過 75 公斤。
置放於座椅上之客艙佔位行李(CBBG)座位請參閱附表。
B777 配置安全氣囊安全帶之商務艙座椅,因規格限制,其佔位行李外包裝深度須達 30 公分方能妥善固定。
B777/A350 之豪華經濟艙座椅因規格限制,無法接受置放座椅上客艙佔位行李。
佔位行李座位須安排於該旅客之鄰近座位,以利自行監管。
一個座位僅可置放一件完整包裝之行李;經濟艙佔位行李尺寸超過座椅寬度時,旅客最多可購買 2 個座位置放一件佔位行李。
飛航中佔位行李及攜帶旅客之座位不得任意更換。佔位行李安全帶不得拆解、移動。
過境班次佔位行李及攜帶旅客座位不得任意更換。原則上佔位行李須依「隨身行李規範」攜帶下機;再登機時,重新固定。
特殊行李託運前請先檢查行李是否符合尺寸、重量、額度及受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