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性犬隻為受過特定工作之專業訓練,以執行協助身心障礙人士任務之犬隻,依其服務性質與適用航線,我們接受旅客免費攜帶合格的服務性犬隻陪同進入客艙。申請服務性犬隻同行需至少於班機起飛前 48 小時與華航客服中心或各地分公司聯絡,以便我們預先作業安排,相關規範與檢附資料如下:
服務性犬隻
申請條件
申請服務性犬隻須全數符合以下條件:
- 搭乘中華航空、華信航空國際(含兩岸)自營航班。
- 僅限犬類。
- 犬隻必須接受並通過執行協助身心障礙人士或醫療協助之專業訓練。
- 可在公共環境下保持良好行為,並聽從主人指令。
- 必須接種狂犬病疫苗。
- 健康狀況良好,不得有跳蚤、壁蝨以及其他會危害人或公眾健康的傳染疾病。
- 未符合服務犬資格的犬隻需依照寵物託運作業方式處理及收費。
服務犬性質
- 醫療輔助類:
如導盲犬、導聾犬、肢障輔助犬等執行協助視障、聽障、身障人士之醫療輔助類服務犬。
- 精神輔助類:
經專業訓練可提供感官、精神、智力或心理輔助等精神輔助類服務犬(包括 PSD 心理安撫犬)。
適用航線與檢附文件
適用航線 | 可否攜入客艙 | 檢附文件 |
往返美國 含關島/夏威夷,及行程往返美國經台灣直轉之中華航空/華信航空延伸段自營國際航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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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航線 美國航線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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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犬隻行為:
- 於機場航廈或客艙內均需全程繫以引繩或皮帶控制。
- 如犬隻發生脫序行為,本公司將有權利拒載並保留求償之權利。
- 座位安排:
- 不可乘坐於逃生門座位,不得阻礙走道。
- 於客艙內,需將犬隻抱於腿上或是置留座椅前下方空間,不強制必須放入寵物籠。
- 以下情況,需另購買座位安置,惟犬隻仍需留置於座椅前下方空間,不得放置於座位上:
- 攜帶服務性犬隻搭乘商務艙(可全程置於旅客腿上除外)
- 犬隻本身或置於籠內後超過座椅前下方空間。
- 旅客須知:
- 旅客需自行確認並遵守各國攜帶動物轉機、入境規範以及數量限制。
- 心靈撫慰犬視為寵物,須託運,詳情參閱「寵物託運」說明。
- 為避免本服務遭濫用,本公司於同一旅客訂位紀錄中,僅接受同一隻服務性犬隻之申請。
- 提醒您,提供偽造或不實服務犬訓練證明屬於欺詐行為,為維護客艙安全,經查證屬實將予以拒載。
以上規範僅適用中華航空及華信航空自營國際線航班,如行程涉及聯營航班或其他航空公司營運航班時,可能依行程分別適用不同航空公司的動物運送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