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須知與航班訊息
- 標題發布日期
-
受倫敦希斯洛機場停電關閉影響,為維護旅客及飛航安全,華航 3 月 21 日 CI081台北飛往倫敦航班將返回桃園機場。
本公司正密切關注倫敦希斯洛機場當地狀況,並與場站保持聯繫,隨時因應最新運作安排航班並通知旅客。
建議旅客利用華航網站、下載Mobile APP或利用行動簡訊提醒功能,查詢確認最新航班異動資訊。
-
適用條件 華航/華信航空航班取消。 適用對象 持有華航及華信之機票者(包含酬賓機票)。 更改辦法 a. 機票效期內,可改訂華航/華信相同訂位艙等(RBD)/行程(城市)之其他日期自營航班,免收票價差/稅金差/訂位服務費價差/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但僅限一次。華航/華信自營航班不可更改至聯營航班。於華航網站購買之機票更改請洽各地分公司或客服中心辦理。 b. 機票效期內,若不符合上述更改辦法而產生之票價差/稅金差,應由旅客自付,但可免收訂位服務費價差及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惟僅限一次。 退票 機票退費可免收退票手續費(於華航網站、各地分公司、客服中心開立之機票,可於華航網站申退)。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行李可全額退費。 團體 / 特殊折扣機票 以上規則特殊折扣機票(DM/ID/AD票類)不適用,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相關作業請洽原訂位購票旅行社或華航各地分公司。 -
適用條件 華航/華信航空航班取消、延誤或提前超過3小時以上 適用對象 持有2025年3月4日(含)前開立華航及華信之機票(包含酬賓機票),且已訂妥受影響航班者,需於2025年6月5日(含)前辦理。 更改辦法 a. 機票效期內,可改訂華航/華信受影響航班日期前後14天內航班,相同訂位艙等(RBD)/行程(機場),免收票價差/稅金差/訂位服務費價差/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但僅限一次。華航/華信自營航班不可更改至聯營航班。於華航網站購買之機票更改請洽各地分公司或客服中心辦理。 b. 機票效期內,若不符合上述更改辦法而產生之票價差/稅金差,應由旅客自付,但可免收訂位服務費價差及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惟僅限一次。 退票 機票退費可免收退票手續費(於華航網站、各地分公司、客服中心開立之機票,可於華航網站申退)。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行李可全額退費。 團體/免費/折扣機票 免費/折扣機票不適用(例如DM/ID/AD等),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相關作業請洽原訂位購票旅行社或華航各地分公司。 -
仁川機場新規定,2025/3/1日起自仁川機場出發旅客,行動電源端口應貼上絕緣膠帶或蓋上保護蓋或放入透明夾鏈袋或保護型小包,且行動電源隨身攜帶或置於座位前方椅袋內。
-
基於飛航安全,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不可託運,應隨身攜帶及妥善包裝。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於本公司航班全程禁止使用及充電,並建議避免放置於座位上方的行李櫃中。
-
若有疑問,請撥打反詐騙專線165或請洽本公司客服中心。
-
適用條件 華航/華信航空航班取消、延誤或提前超過3小時以上 適用對象 持有2024年11月26日(含)前開立華航及華信之機票(包含酬賓機票),且已訂妥受影響航班者,需於持2025年2月27日(含)前辦理。 更改辦法 a. 機票效期內,可改訂華航/華信受影響航班日期前後14天內航班,相同訂位艙等(RBD)/行程(機場),免收票價差/稅金差/訂位服務費價差/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但僅限一次。華航/華信自營航班不可更改至聯營航班。於華航網站購買之機票更改請洽各地分公司或客服中心辦理。 b. 機票效期內,若不符合上述更改辦法而產生之票價差/稅金差,應由旅客自付,但可免收訂位服務費價差及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惟僅限一次。 退票 機票退費可免收退票手續費(於華航網站、各地分公司、客服中心開立之機票,可於華航網站申退)。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行李可全額退費。 團體/免費/折扣機票 免費/折扣機票不適用(例如DM/ID/AD等),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相關作業請洽原訂位購票旅行社或華航各地分公司。 -
適用條件 華航/華信航空航班取消、延誤或提前超過3小時以上 適用對象 持有2024年10月30日(含)前開立華航及華信之機票(包含酬賓機票),且已訂妥受影響航班者,需於持2025年1月31日(含)前辦理。 更改辦法 a. 機票效期內,可改訂華航/華信受影響航班日期前後14天內航班,相同訂位艙等(RBD)/行程(機場),免收票價差/稅金差/訂位服務費價差/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但僅限一次。華航/華信自營航班不可更改至聯營航班。於華航網站購買之機票更改請洽各地分公司或客服中心辦理。 b. 機票效期內,若不符合上述更改辦法而產生之票價差/稅金差,應由旅客自付,但可免收訂位服務費價差及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惟僅限一次。 退票 機票退費可免收退票手續費(於華航網站、各地分公司、客服中心開立之機票,可於華航網站申退)。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行李可全額退費。 團體/免費/折扣機票 免費/折扣機票不適用(例如DM/ID/AD等),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相關作業請洽原訂位購票旅行社或華航各地分公司。 -
適用條件 華航/華信航空航班取消、延誤或提前超過3小時以上 適用對象 持有2024年10月26日(含)前開立華航及華信之機票(包含酬賓機票),且已訂妥受影響航班者,需於持2025年1月27日(含)前辦理。 更改辦法 a. 機票效期內,可改訂華航/華信受影響航班日期前後14天內航班,相同訂位艙等(RBD)/行程(機場),免收票價差/稅金差/訂位服務費價差/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但僅限一次。華航/華信自營航班不可更改至聯營航班。於華航網站購買之機票更改請洽各地分公司或客服中心辦理。 b. 機票效期內,若不符合上述更改辦法而產生之票價差/稅金差,應由旅客自付,但可免收訂位服務費價差及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惟僅限一次。 退票 機票退費可免收退票手續費(於華航網站、各地分公司、客服中心開立之機票,可於華航網站申退)。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行李可全額退費。 團體/免費/折扣機票 免費/折扣機票不適用(例如DM/ID/AD等),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相關作業請洽原訂位購票旅行社或華航各地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