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須知與航班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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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報請民航局轉報交通部備查自本(2025)年2月9日起針對台灣地區出發行程所收取之航空客運燃油附加費,短程航線(包含香港航線)每航段收取20美元,長程航線每航段52美元,謹就相關成本佔營業支出之比例狀況分誌如下,以使消費大眾瞭解:
*有關華信航空台灣出發之國際線客運燃油附加費之調整及營業支出占比公告,請參見以下網址 。
項目 期間 2024年1至6月 客機燃油成本 (新台幣-億) 175.3 客機營業支出 (新台幣-億) 590.8 客機燃油成本佔營業支出比例 29.7% 依中國石油公司今(2025)年2月公告航空燃油一桶價格(USD101.82),及基準油價每桶USD 40.00,本公司每運送一名長、短航線旅客,新增燃油成本支出分別為USD 191.49與USD 41.29 。扣除奉准徵收之附加費後,本公司自行吸收部份分佔新增燃油成本支出之73%與52%。
附註: 本公司自2012-11-10起,停止對不佔位嬰兒票收取燃油附加費。 -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體驗,即日起,布里斯本機場貴賓室將更換至 Qantas Club Lounge,讓你在旅途中能享有舒適的休息環境。貴賓室Qantas Club Lounge 位於布里斯本機場國際航站80號登機門附近,歡迎貴賓前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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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5/01/23到 2025/01/26,本公司航班報到櫃檯將配合松山機場春節疏運作業調整,請依據航班報到訊息系統至所屬櫃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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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您持旅行社開立之機票,若欲更改行程,請洽原開票旅行社改票。
- 改票日自2025年1月8日起,如您持旅行社開立之全程未用機票至本公司票務櫃檯、客服中心及機場改票時,除原票相關改票手續費及價差/稅差外,每張機票另收取的代改票服務費將調整為台幣 3000元或等值美金 100元幣值。(本服務費不提供折扣亦不可退費)
- 建議您出發前確認所持機票與已確認的訂位一致並避免未訂妥機位逕至機場臨櫃搭機,以免衍生此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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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條件 華航/華信航空航班取消、延誤或提前超過3小時以上 適用對象 持有2024年11月26日(含)前開立華航及華信之機票(包含酬賓機票),且已訂妥受影響航班者,需於持2025年2月27日(含)前辦理。 更改辦法 a. 機票效期內,可改訂華航/華信受影響航班日期前後14天內航班,相同訂位艙等(RBD)/行程(機場),免收票價差/稅金差/訂位服務費價差/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但僅限一次。華航/華信自營航班不可更改至聯營航班。於華航網站購買之機票更改請洽各地分公司或客服中心辦理。 b. 機票效期內,若不符合上述更改辦法而產生之票價差/稅金差,應由旅客自付,但可免收訂位服務費價差及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惟僅限一次。 退票 機票退費可免收退票手續費(於華航網站、各地分公司、客服中心開立之機票,可於華航網站申退)。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行李可全額退費。 團體/免費/折扣機票 免費/折扣機票不適用(例如DM/ID/AD等),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相關作業請洽原訂位購票旅行社或華航各地分公司。 -
適用條件 華航/華信航空航班取消、延誤或提前超過3小時以上 適用對象 持有2024年10月30日(含)前開立華航及華信之機票(包含酬賓機票),且已訂妥受影響航班者,需於持2025年1月31日(含)前辦理。 更改辦法 a. 機票效期內,可改訂華航/華信受影響航班日期前後14天內航班,相同訂位艙等(RBD)/行程(機場),免收票價差/稅金差/訂位服務費價差/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但僅限一次。華航/華信自營航班不可更改至聯營航班。於華航網站購買之機票更改請洽各地分公司或客服中心辦理。 b. 機票效期內,若不符合上述更改辦法而產生之票價差/稅金差,應由旅客自付,但可免收訂位服務費價差及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惟僅限一次。 退票 機票退費可免收退票手續費(於華航網站、各地分公司、客服中心開立之機票,可於華航網站申退)。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行李可全額退費。 團體/免費/折扣機票 免費/折扣機票不適用(例如DM/ID/AD等),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相關作業請洽原訂位購票旅行社或華航各地分公司。 -
適用條件 華航/華信航空航班取消、延誤或提前超過3小時以上 適用對象 持有2024年10月26日(含)前開立華航及華信之機票(包含酬賓機票),且已訂妥受影響航班者,需於持2025年1月27日(含)前辦理。 更改辦法 a. 機票效期內,可改訂華航/華信受影響航班日期前後14天內航班,相同訂位艙等(RBD)/行程(機場),免收票價差/稅金差/訂位服務費價差/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但僅限一次。華航/華信自營航班不可更改至聯營航班。於華航網站購買之機票更改請洽各地分公司或客服中心辦理。 b. 機票效期內,若不符合上述更改辦法而產生之票價差/稅金差,應由旅客自付,但可免收訂位服務費價差及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惟僅限一次。 退票 機票退費可免收退票手續費(於華航網站、各地分公司、客服中心開立之機票,可於華航網站申退)。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行李可全額退費。 團體/免費/折扣機票 免費/折扣機票不適用(例如DM/ID/AD等),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相關作業請洽原訂位購票旅行社或華航各地分公司。 -
[僅限越南出發之機票]
按照越南稅務法規定,VAT發票必須於開票日起(含)五個工作天内開立。相關事宜敬請聯繫越南分公司客服專線 +84-28-36 38 98 88。 -
適用條件 華航/華信航空航班取消、延誤或提前超過3小時以上 適用對象 持有2024年9月30日(含)前開立華航及華信之機票(包含酬賓機票),且已訂妥受影響航班者,需於持2025年1月1日(含)前辦理。 更改辦法 a. 機票效期內,可改訂華航/華信受影響航班日期前後14天內航班,相同訂位艙等(RBD)/行程(機場),免收票價差/稅金差/訂位服務費價差/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但僅限一次。華航/華信自營航班不可更改至聯營航班。於華航網站購買之機票更改請洽各地分公司或客服中心辦理。 b. 機票效期內,若不符合上述更改辦法而產生之票價差/稅金差,應由旅客自付,但可免收訂位服務費價差及改票手續費(含代改票服務費),惟僅限一次。 退票 機票退費可免收退票手續費(於華航網站、各地分公司、客服中心開立之機票,可於華航網站申退)。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行李可全額退費。 團體/免費/折扣機票 免費/折扣機票不適用(例如DM/ID/AD等),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相關作業請洽原訂位購票旅行社或華航各地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