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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運行李

旅客持用兩本機票旅行

1. 旅客持用兩本機票旅行

依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規範,若旅客的行程涉及多家航空公司及場站,除因行程較多而開立於連續客票(Conjunction Ticket)外,其所持用旅行的二本(含)以上機票(Separate Tickets)即分屬不同的運送契約規範,起始站航空公司將不會提供行李運送至跨機票航段目的地服務,旅客須提領行李後前往下一行程航空公司辦理報到手續。


不同航空公司機票免費行李託運額度各不相同,無法全程適用,敬請旅客依各機票上註記之免費行李額度安排旅行計畫。

共用航班夥伴行李規定

2. 共用航班夥伴行李規定

中華航空盡心確保您在搭乘中華航空與共用班號航空公司營運航班享有完善之服務,如在您的旅途中有包含共用航班夥伴或其他航空公司,請注意可能適用共用航班夥伴或其他航空公司的行李政策。敬請參閱下列共用班號航空公司之相關規定。

共用航班夥伴

行程涉及聯航行李規定

3.行程涉及聯航行李規定

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簡稱IATA) 對於不同航空公司間的聯程所制定的302決議,列出以下行李規範

  • 假設參與聯程的不同航空公司採行一致之行李政策,擇一公司規範即可。
  • 假設是不同的航空公司,則採用"主承運人"(Most Significant Carrier 縮寫 MSC)的行李政策,如果是共用班號的航班,則採用市場方航空公司的行李政策,除非是聯營航空公司間有協議遵循實際飛航的航空公司之行李政策。
  • 假設"主承運人"並無公告其本身的免費託運行李政策,則採用辦理報到航空公司的政策。
  • 假設辦理報到之航空公司亦無公告其本身的免費託運行李政策,則只能採用每段實際飛航航空公司的免費託運行李政策。

範例一: 台北-{CI}-香港(中途停留)-{AA}-法蘭克福(中途不停留)-{BB}-蘇黎世
在此範例中,行程於香港中途停留而被分隔兩個航段,每一個航段皆有其最主要實際承運人。台北到香港航段,中華航空為最主要的承運人,此航段之託運行李額度將遵照中華航空之行李規範。由香港前往蘇黎世之行程,因AA航空為跨越亞歐地區最主要實際承運人,故香港至蘇黎世全程之託運行李額度將遵循AA航空的託運行李規範。
範例二: 奧克蘭-{CC}-布里斯本(中途不停留)-{DD}-台北(中途不停留)-{CI}-倫敦
於此範例中,所有行程僅有一家最主要實際承運人,因為行程中無任何中途停留點。中華航空所營運的台北至倫敦的航班為跨越亞歐地區最主要實際承運人,因此,奧克蘭前往倫敦全程的託運行李額度將遵循中華航空的行李規範。

依據加拿大運輸署對於旅客機票行程的起運點或終點是位於加拿大境內之行李規範,是由機票上的第一家航空公司來決定其免費行李攜帶額度及相關收費方式(含聯營班機)。譬如旅客行程為多倫多-{AC}-溫哥華-{CI}-台北-{CI}-胡志明市-{CI}-台北-{CI}-溫哥華-{AC}-多倫多 ,第一航段搭乘加拿大航空班機(Air Canada),後段搭乘中華航空班機,全程(包含回程)須遵循加拿大航空的行李政策。

美國境內行李檢查

4.美國境內行李檢查

目前,全美所有商用機場實施出入境託運行李檢查。當局檢查行李之後,您將不能再接觸行李。請在行李移交檢查之前拿出所有需要隨身攜帶的必需品。
根據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 (TSA)的建議,為便於檢查,乘客所攜帶的行李不要加鎖。對於因為行李加鎖,而必須開鎖執行檢查造成行李箱損害,運輸安全管理局將不負責。
如果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檢查員在檢查過程中打開您的行李,將使用安全密封條將行李封好並貼上通告條碼,以告知您的行李已被檢查員打開檢查過。
由於檢查程序是歸美國司法管轄,航空公司無法干預,我們對於無法為行李中任何物品的損害或遺失負責,深感抱歉。
有關美國當局以及運輸安全局的各種規定,請查詢美國TSA網站(僅有英文)。特別是旅客攜帶某些特殊行李可能涉及特殊安全規定時(如加壓氣瓶compressed gas cylinders, 彩彈設備paintball equipment, 浮潛設備scuba equipment等),除了解航空公司的規定外,還建議您在出發前先行瀏覽該網站的相關資訊,或直接向該機構詢問。
當天合聯盟超級精英/精英會員轉接非天合聯盟航班時

5. 當天合聯盟超級精英/精英會員轉接非天合聯盟航班時:

行李優惠只限於天合聯盟航空之航段,若轉接其他航空公司(非天合聯盟)之航班時,額外行李優惠的部分有可能會被收取超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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