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須知與航班訊息
- 標題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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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提醒旅客留意危險品相關規範,如:噴罐、打火機、刀剪類、鉛酸電池及鋰電池等,詳情可參考危險品須知頁面或民航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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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
持2023年9月2日(含)前開立之華航/華信機票,且已訂妥受影響航班者。 - 申請期限: 2023年12月03日(含)前。
- 更改辦法 :
(a)機票效期內,可更改航班/搭乘日(但需相同之訂位艙等RBD/航空公司/機場)至原搭乘日前後14天內航班,免收價差/稅差,但僅限一次。
(b)如不符合(a)之情況,因更改訂位/行程而產生價差/稅差,旅客需自付差額,可免收改票手續費及臨櫃手續費,但僅限一次。
(c)旅行社開立機票請洽原開票旅行社。華航網站開立之機票、其他機票請聯繫華航客服中心或各地分公司辦理。 - 退票 :
- 全程未用之機票可全額退費免扣退票手續費。機票若已部分使用則以自願退票計算機票餘額辦理退費,免扣退票手續費。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超額行李亦可全額退費。旅行社開立機票請洽原開票旅行社辦理。
以上規則特殊折扣機票不適用,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他航機票若涉及華航、華信航段,仍需依照他航機票規定辦理。
- 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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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桃園機場公司第一航廈櫃檯整建計畫,自2023/09/09 04:30LT起,中華航空第一航廈晶鑽卡、豪華商務艙(商務艙)、翡翠卡、天合聯盟超級精英、金卡及天合聯盟菁英會員專屬報到櫃檯將調整至第一航廈8號櫃檯,謝謝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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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
持2023年8月31日(含)前開立之華航/華信機票,且已訂妥受影響航班者。 - 申請期限:
2023年12月01日(含)前。 - 更改辦法 :
(a) 機票效期內,可更改航班/搭乘日(但需相同之訂位艙等RBD/航空公司/機場)至原搭乘日前後14天內航班,免收價差/稅差,但僅限一次。
(b) 如不符合(a)之情況,因更改訂位/行程而產生價差/稅差,旅客需自付差額,可免收改票手續費及臨櫃手續費,但僅限一次。
(c) 旅行社開立機票請洽原開票旅行社。華航網站開立之機票、其他機票請聯繫華航客服中心或各地分公司辦理。 - 退票 :
- 全程未用之機票可全額退費免扣退票手續費。機票若已部分使用則以自願退票計算機票餘額辦理退費,免扣退票手續費。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超額行李亦可全額退費。旅行社開立機票請洽原開票旅行社辦理。
以上規則特殊折扣機票不適用,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他航機票若涉及華航、華信航段,仍需依照他航機票規定辦理。 - 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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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面調降超額行李費率 (華夏會員於機場櫃檯使用哩程數折抵超額行李費率亦將因此調降)
2. 提前預購超額行李額度可享受更多折扣。
3. 預購超額行李的購買時間將延長至班機起飛前4小時截止。
4. 超大行李費用調降。
5. 調整寵物託運費用。
6. 風浪板/衝浪板及獨木舟等運動用品將不受長寬高總尺寸的行李託運限制。
7. 除了免費託運行李額度外,可額外免費託運一部摺疊式嬰兒車或兒童安全座椅(兩者擇一)。 -
- 適用對象:
持2023年8月14日(含)前開立大阪、名古屋航班之華航/華信機票,且已訂妥受影響航班者。 - 申請期限:
2023年11月15日(含)前。 - 更改辦法:
(a).機票效期內,若改訂相同訂位艙等票價(Fare Basis)、航空公司、行程及機場之其他日期航班,免收價差/稅差,但僅限一次。
(b). 如不符合a.之情況,因更改訂位/行程而產生價差/稅差,旅客需自付差額,可免收改票手續費及臨櫃手續費,但僅限一次。
(c). 旅行社開立機票請洽原開票旅行社。華航網站開立之機票、其他機票請聯繫華航客服中心或各地分公司辦理。 - 退票:
全程未用之機票可全額退費免扣退票手續費。機票若已部分使用則以自願退票計算機票餘額辦理退費,免扣退票手續費。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超額行李亦可全額退費。旅行社開立機票請洽原開票旅行社辦理。
以上規則特殊折扣機票不適用,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他航機票若涉及華航、華信航段,仍需依照他航機票規定辦理。 - 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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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
(a).持2023年7月31日(含)前開立沖繩航班之華航/華信機票,且已訂妥受影響航班者。
(b).持2023年8月9日(含)前開立釜山/仁川/金浦航班之華航/華信機票,且已訂妥受影響航班者。 - 申請期限:
2023年11月01日(含)前。 - 更改辦法:
(a).機票效期內,若改訂相同訂位艙等票價(Fare Basis)、航空公司、行程及機場之其他日期航班,免收價差/稅差,但僅限一次。
(b). 如不符合a.之情況,因更改訂位/行程而產生價差/稅差,旅客需自付差額,可免收改票手續費及臨櫃手續費,但僅限一次。
(c). 旅行社開立機票請洽原開票旅行社。華航網站開立之機票、其他機票請聯繫華航客服中心或各地分公司辦理。 - 退票:
全程未用之機票可全額退費免扣退票手續費。機票若已部分使用則以自願退票計算機票餘額辦理退費,免扣退票手續費。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超額行李亦可全額退費。旅行社開立機票請洽原開票旅行社辦理。
以上規則特殊折扣機票不適用,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他航機票若涉及華航、華信航段,仍需依照他航機票規定辦理。 - 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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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
凡持2023年7月26日(含)前開立之華航/華信機票,且已訂妥受影響航班者。 - 申請期限:
2023年10月27日(含)前。 - 更改辦法:
(a). 機票效期內,可更改航班/搭乘日(但需相同之訂位艙等RBD/航空公司/機場)至原搭乘日前後14天內航班,免收價差/稅差,但僅限一次。
(b). 如不符合a.之情況,因更改訂位/行程而產生價差/稅差,旅客需自付差額,可免收改票手續費及臨櫃手續費,但僅限一次。
(c). 旅行社開立機票請洽原開票旅行社。華航網站開立之機票、其他機票請聯繫華航客服中心或各地分公司辦理。 - 退票:
全程未用之機票可全額退費免扣退票手續費。機票若已部分使用則以自願退票計算機票餘額辦理退費,免扣退票手續費。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超額行李亦可全額退費。旅行社開立機票請洽原開票旅行社辦理。
以上規則特殊折扣機票不適用,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他航機票若涉及華航、華信航段,仍需依照他航機票規定辦理。 - 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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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
凡持2023年7月16日(含)前開立之華航/華信機票,且已訂妥受影響航班者。 - 申請期限:
2023年10月17日(含)前。 - 更改辦法:
(a). 機票效期內,若改訂相同訂位艙等票價(Fare Basis)、航空公司、行程及機場之其他日期航班,免收價差/稅差,但僅限一次。
(b). 如不符合a.之情況,因更改訂位/行程而產生價差/稅差,旅客需自付差額,可免收改票手續費及臨櫃手續費,但僅限一次。
(c). 旅行社開立機票請洽原開票旅行社。華航網站開立之機票、其他機票請聯繫華航客服中心或各地分公司辦理。 - 退票:
全程未用之機票可全額退費免扣退票手續費。機票若已部分使用則以自願退票計算機票餘額辦理退費,免扣退票手續費。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超額行李亦可全額退費。旅行社開立機票請洽原開票旅行社辦理。
以上規則特殊折扣機票不適用,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他航機票若涉及華航、華信航段,仍需依照他航機票規定辦理。
- 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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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條件 華航/華信航空航班異動(如取消/延誤/提前)。 適用對象 持有華航及華信之機票者(包含酬賓機票)。 申請期限 須於 31OCT23 (含) 前辦理。 更改辦法 a. 機票效期內,可改訂華航/華信相同訂位艙等(RBD)/行程(城市)之其他日期自營航班,免收價差/稅差/訂位服務費價差/改票手續費,但僅限一次。華航/華信自營航班不可更改至聯營航班。於華航網站購買之機票更改請洽各地分公司或客服中心辦理。 b. 機票效期內,若不符合上述更改辦法而產生之票價差/稅金差,應由旅客自付,但可免收訂位服務費價差及改票手續費、臨櫃服務費,惟僅限一次。 退票 機票退費可免收退票手續費(於華航網站、各地分公司、客服中心開立之機票,可於華航網站申退)。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行李可全額退費。 團體 / 特殊折扣機票 以上規則特殊折扣機票(DM/ID/AD票類)不適用,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 未登機費 因疫情相關症狀於機場被拒登機,方可免收未登機費。
相關作業請洽原訂位購票旅行社或華航各地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