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可購買座位以置放客艙佔位行李;客艙佔位行李主要為樂器、神像、貴重物品、易碎物品或骨灰罈。為了事先安排運送客艙佔位行李,敬請於航班出發至少48小時前與本公司客服中心或營業所聯繫且必須先獲得本公司確認。客艙佔位行李須由旅客自行妥善密封裝箱,但外包裝不得為玻璃材質,以利搬運置放。客艙佔位行李若為樂器,其外包裝須附有把手以便固定。客艙地板安置的行李以大型樂器為限,若尺寸或重量超過以下表格說明的限制則必須改為託運行李,不可放置於客艙。若客艙佔位行李的體積及重量符合手提行李規範 - (長x寬x高不可超過 56 x 36 x 23 公分或 22 x 14 x 9 英吋,重量不超過7公斤) 仍可依照您的需求以一般手提行李方式處理,將物品置於座椅下方或行李置物櫃中,本公司不接受旅客登機後,將隨身行李變更為客艙佔位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