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座舱升级的注意事项
开票日自2019年10月02日起,未于班机起飞前取消订位且未登机之会员,于更改机票或办理退票时,将收取未登机费。欲取消行程,请记得联络原购票旅行社或本公司各地分公司客服中心办理。
- 机场临柜升等注意事项 :
如无法于班机起飞前获得确认的升等机位,或于机场临柜递补 ( Go show ) 升等机位时 :
- 请先确认您账户内已具备本次换奖所需的有效的哩程或核奖号码,须持有当班适用之「原舱等机票」的确认机位 ,并依票价规则开立机票或重新计价,衍生之机票差额与相关手续费须随票收取。
- 于同一订位记录中加订该班机升等舱级「确认」或「候补」之订位 ( 豪华经济舱订位舱级为 P 舱,豪华商务舱/商务舱订位舱级为 I 舱 )。
- 待该班机之机场划位作业完成,升等舱级仍有空位之状况下,方可依序办理座舱升等。
- 机位一经确认,若原持机票不符规定,仍需补足原舱等机票差额及支付改票手续费作业。
- 若欲使用转让奖项,需依转让手续作业(需时三个工作天)办理,先行取得适用之核奖号码。
- 班机起飞前3小时内及「候补」之升等订位均无法经由华航网站办理。
- 因航班订位状况限制或调整,本公司保留升等舱等可售座位数的权利。
- 会员在机场办理报到时所出示之机票,如不符合座舱升等的规定时,则需依照机场人员之建议 (a)另行购买机票(b)补足机票差额(c)依原机票舱等办理机场报到手续。
- 座舱升等仅限使用于中华航空、华信航空国际线定期自营班机。部分与其他航空公司共享班号之班机仅以下航班适用座舱升等,其他航班恕不接受座舱升等:
- 中华航空与越南航空联营之台北往返河内、高雄往返胡志明市航班。
- 搭乘共享班号班机时,仅限订位于中华航空班号者得办理座舱升等。
- 共享班号之班机恕不接受机场临柜升等。
- 座舱升等所需的核奖号码数量,均以订位及机票航段数为准,且每个航段仅能使用一个升等奖号。行程中若遇中停站或转机时,须将各班机升等所需的哩程加总计算,再依航段数量兑换核奖号码。
- 如遇旅客临时改搭他航班机时,应以旅客所持机票之舱等为准。
- 座舱升等相关规定如有任何变更,或本公司因应舱级调整所设计的其他座舱升等换奖标准,均将利用其他途径(华航网站-会员公告、哩程记录表等)告知会员。
- 机场及华航网站会员专区不受理升等取消及更改事宜。
- 升等舱位若有其他附加税金产生,均由持票人负担,部分则须于机场支付。例如: 英国、马来西亚、印度....等国家。
- 开票日自2019年10月02日起,本公司将推出新票价产品,机票相关规定及办法请依据各航段之票价产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