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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宾奖项转让

提出受让人名单

提出受让人名单

1. 会员可将酬宾奖项转让给亲友使用。为确保会员权益,会员必须事先填写“酬宾转让申请表” 并检附转让人护照影本(申请人签名需与持照人签名相符),向本公司各地 会员服务专线,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上述资料办理。

2. 申请开放使用网络酬宾转让的会员也可自行于华航网页登陆华夏会员服务建立受让人名单。

3. 每位会员最多可设立六名受让人,可一次或分多次完成,每一受让人名额在每一年可更换一次。这六名亲友也必须是会员。所转让的里程不得与其他卡号下的里程合并。

4. 建立受让名单时,会员可视需要填写“酬宾转让申请表”,不必一次填满六名亲友。首次登录受让者需三个工作日。

5. 自第二年起,前一年的受让人将自动转入当年名单,且可申请调整一次。为保护会员权益,每次申请更换受让人需经 30 天后,方可申请转让酬宾奖项。

6.12 岁以下的会员转让手续必须获得监护人同意。

申请酬宾奖项转让

申请酬宾奖项转让

会员必须先决定转让的奖项并确认账户内具有足额的里程,然后填写“酬宾转让申请表”,并附上会员本人护照或身分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有本人签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将上述资料发送给本公司各地会员服务专线办理。本公司收到申请数据后,需三个工作日完成文件建档,

人工处理酬宾奖项的转让手续,每次将向转让人适当收取 3,000 英里的手续费。

取得兑奖号码

取得兑奖号码

• 中华航空经查核后,会将“兑奖号码”通知会员。受让者可依据此“兑奖号码”直接办理预订座舱升级或开立酬宾机票。

• 相关兑奖说明请参阅酬宾兑奖办法处理。

• 完成酬宾奖项转让手续,“兑奖号码”有效期为一年。受让者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逾期作废,不得要求逾期使用或退还里程。

• 受让者不得擅将转让的奖项转予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要求与自身的里程合并计算。

取消转让

取消转让

• 会员已经转让给亲友的酬宾奖项,必须在受让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取消转让,将里程归还原转让人,或变更转让的奖项。

• 取消转让应在转让奖项的一年有效期内办理。由双方共同填写“酬宾转让申请表”,并在签署后另附双方的护照或身分证复印件,向本公司各地会员服务柜台提出申请。

• 申请取消转让之前,必须先确认该“兑奖号码”为未使用状态。取消转让后里程可归还原转让人,但仅限该奖项在取消转让当日仍然有效的里程。

• 同一受让人要求变更转让奖项时,需先取消原先的转让奖项,再由转让人重新办理新的转让。

• 以人工办理取消转让奖项时,每次将向转让人适当收取 3000 英里的手续费。

网上服务

网上服务

• 为向会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特提供网络酬宾奖项转让功能!只要您申请使用网络转让授权,就可以上网变更受让人名单、酬宾奖项转让及受让奖项退回,免收 3000 英里的手续费。

• 为维护您的权益,此项服务仅供已申请网络酬宾转让的会员使用,请下载“网络酬宾奖项转让服务申请书”,填妥后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将上述资料发送给本公司各地会员服务专线办理。本公司收到申请数据后,需三个工作日完成信息建档,文件不齐者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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