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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托大中华携手飞联名卡酬宾机票优惠兑换活动

为提供会员更多元的选择,华航网站推出《大中华携手飞联名卡》会员酬宾机票优惠,详细作业办法如下 : 大中华携手飞联名卡优哩兑换

一、 注意事項:
1. 本活动仅限华航、南航、东航、厦航与中国信托联名推出之「大中华携手飞联名卡」持卡本人并已成为中华航空华夏会员方享有此优惠。
2. 本优惠案适用于会员本人于华航网站会员专区完成订位及开立酬宾机票。
    ● 本优惠案不适用 12 岁以下之会员。
    ● 本系统提供中华航空及华信航空国际自营班机起飞前3小时之酬宾机票开立。
    ● 若预定为起飞前12小时以内的航班,因各机场的设备不同,您的舱等餐点可能因准备时间不足而无法提供。
    ● 请确认账户内已具备足额足够的哩程,以进行在线开立酬宾机票。
    ● 不适用以酬宾奖项转让兑换酬宾机票,包含自有账户哩程转让或他人受让之奖项。
    ● 已开立成功之酬宾机票,可透过您所收到之确认信函,或是透过登入「会员专区」查询您的订位行程及机票票号。

二、 活动期间 : 2026.01.01至 2026.12.31 于华航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机票开立。

三、 机票舱等与机票效期 : 限开立经济舱机票(订位舱等 X 舱),自开票日起一年内需全程使用完毕。
四、 开立酬宾机票时之相关税款及附加费用(如:燃油费等) ,均需于开票时一并支付。
五、机票规定 :
        ● 本案一经开立则不接受更改行程。若要更改班机日期,请洽华航客服中心或各地分公司办理,机场及华航网站会员专区恕不受理。
        ● 退票作业:全程未使用之酬宾机票办理退票时,需收取手续费台币1,500元或等值之当地货币;退票后,该机票奖项不可重新开票,将依退票当日仍属有效之哩程归还至会员本人账户中。部分使用之酬宾机票办理退票后,所使用之哩程数无法退还,仅可退还未使用航段收取之税金。
        ● 其余票务规定同一般酬宾机票,请详阅酬宾机票网页说明。 五、 机票规定 :
六、 未于班机起飞前3小时完成取消订位且未登机,将于更改机票或办理退票时,收取未登机费50元美金或等值之货币。
七、 酬宾机票优惠不得与其他优惠重复。
八、 华航保留哩程兑换舱等可售座位数之权利,因航班订位状况限制或营运调整,部分航班及部分时段可能不提供兑换舱等之机位。本公司并保有随时修订与诠释权、或终止本销售条件之权益,不另行公告。
九、 订位舱等( X舱)机位有限,可兑换机位将依当时空位状况而定,优惠兑换标准如下表格 :
适用航线(双向出发)订位舱等来回经济舱兑换哩程数单程经济舱兑换哩程数
台湾–香港航线X18,0009,000
台湾–大陆航线(不适用于台北松山-上海虹桥、桃园至成都天府航线)X31,50015,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