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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於優惠期間以全額票面價購買華航商務艙單程或來回機票,即可享受升等頭等艙之優惠:
| 一、適用期間: |
2012.07.01-2013.06.30 (開票/出發) |
| 二、適用對象: |
全國公務人員 |
| 三、適用航線: |
凡公務人員出國於台灣地區購買全額商務艙單程或來回年票,
(限由台灣地區出發),免用升等券可享受升等搭乘頭等艙(A
艙等)之優惠。 |
| 1.長程航點-- |
洛杉磯、舊金山。 |
| 2.區域航點-- |
北京、 上海 (浦東) 、
廣州、 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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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訂位艙等: |
華航航段請訂「A」艙,延伸之他航部份則比照現行商務艙訂位。 |
凡於優惠期間以全額票面價購買華航經濟艙單程或來回機票,即可享受升等商務艙之優惠:
| 一、適用期間: |
自即日起(以開票日為準) |
| 二、適用對象: |
全國公務人員 |
| 三、適用航線: |
凡公務人員出國於台灣地區購買全額經濟艙單程或來回年票,
(限由台灣地區出發,但來回票須搭乘華航由同區進出),免用升等券
可享受升等搭乘商務艙(C 艙等)之優惠。 |
| 1.美洲線-- |
可延伸至美洲其他城市,且不限停留點數。 |
| 2.歐洲線-- |
可延伸歐洲四個其他城市(含轉機點)。 |
| 3.亞洲線-- |
可延伸至亞洲其他城市。 |
| 4.澳洲線-- |
可延伸至澳洲及紐西蘭其他城市。 |
| 四、訂位艙等: |
華航航段請訂「C」艙,延伸之他航部份則比照現行經濟艙訂位。 |
※備註:
1.優惠升等僅限華航派飛之航段,惟不適用台北-高雄往返接駁機及共用班號之聯航班機。
2.華夏會員哩程依經濟艙哩程累計。
3.本案不得再使用升等券或酬賓券升等。
4.開票時請填妥申請表格,並附服務單位工作證影本(需有照片)。
5.本專案之任何優惠項目變更,以開票當日為準,恕不另行通知。華航保留相關優惠之最終
詮釋及決議權。 6.詳情請洽本公司各地區直客推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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