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可將酬賓獎項轉讓給親友
(以下簡稱受讓人)使用,惟受讓人也必須是華夏會員。

 

提出受讓人名單
為確保會員權益,會員填妥「酬賓轉讓申請表」,並附上會員本人護照或身分證影本(影本上需有本人簽名),傳真或親洽中華航空各地會員服務櫃台提出同意轉贈酬賓獎項的受讓名單。每位會員的受讓人數每曆年以六名為限,所轉讓之哩程不得與其他卡號下之哩程合併。建立受讓名單時,不需一次提滿六名親友,首次登錄受讓人,需五個工作天。

*.自第二年起,前一年之受讓人可自動轉入當年名單,且可申請異動一次。
*.自2006年6月1日起,申請變更受讓人,需經60天後,方可申請轉讓酬賓獎項。(自2008年9月1日起,申請變更受讓人30天後,可申請獎項轉讓。)
*.12歲以下之會員辦理轉讓手續必須獲得監護人的同意。監護人亦必須是會員。

 

申請酬賓獎項轉讓
會員必須先決定轉讓之獎項並確認帳戶內具有足額的哩程,然後填寫「酬賓轉讓申請表」,並附上會員本人護照或身分證影本(影本上需有本人簽名),傳真或親洽中華航空各地的會員服務櫃台辦理轉讓手續。辦理轉讓手續需時五個工作天。

人工處理酬賓獎項的轉讓手續,每次將向轉讓人酌收該獎項4%之哩程。如轉讓人帳戶內哩程不足支付時,則每一座艙升等獎項將收取美金20元或等值之其他貨幣;每一酬賓機票獎項將收取美金30元或等值之其他貨幣。

為提供會員更便捷之服務,提供網路酬賓獎項轉讓之功能!只要您申請使用網路轉讓授權,就可以上網進行變更受讓人名單及酬賓獎項轉讓作業。
為維護您的權益,此項服務僅提供已申請網路酬賓轉讓之會員使用,請下載網路酬賓獎項轉讓服務申請書,填妥後傳真或郵寄至本公司各地會員服務專線辦理,本公司收到申請資料後需三個工作天完成資料建檔,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取得核獎號碼
  • 中華航空經查核後,會將「核獎號碼」通知會員。受讓者可依據此「核獎號碼」逕行辦理預訂座艙升等或開立酬賓機票。
  • 相關兌獎說明請參閱酬賓換獎辦法辦理
  • 完成酬賓獎項轉讓手續,「核獎號碼」效期為一年。受讓者必須在效期內使用完畢。逾期作廢,不得要求逾期使用或退還哩程。
  • 受讓者不得擅將轉讓之獎項轉予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要求與自身的哩程合併計算。
 
取消轉讓
  • 會員已經轉讓給親友的酬賓獎項,必須在受讓人同意下才能取消轉讓將哩程歸還原轉讓人,或變更轉讓的獎項。
  • 取消轉讓應在轉讓獎項的一年有效期內辦理。由雙方共同填具「酬賓轉讓申請表」,並於簽署後另附雙方之護照或身分證影本,向本公司各地會員服務櫃台提出申請。
  • 申請取消轉讓之前,已訂妥機位的「核獎號碼」必須先行取消訂位。取消轉讓後哩程可歸還原轉讓人,但僅限該獎項在取消轉讓當日仍屬有效之哩程。
  • 同一受讓人要求變更轉讓獎項時,需先取消原先的轉讓獎項,再由轉讓人重新辦理新的轉讓。
  • 以轉讓之酬賓獎項辦理取消轉讓時,每次將向轉讓人酌收該獎項4%之哩程。如轉讓人帳戶內哩程不足支付時,則每一取消一個座艙升等獎項將收取美金20元或等值之其他貨幣;每取消一個酬賓機票獎項將收取美金30元或等值之其他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