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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貴重品及報值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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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貴重品及個人重要物品 |
| 提醒您,
中華航空公司對於下列放置於託運行李內之貴重品及個人重要物品不負遺失、損壞或延遲送達之責。 |
1. |
藝術(畫)作品、藝術品、古董、金錢、有價證券、可轉讓票據、光學製品、鐘錶、天然皮毛製品 |
2. |
珠寶首飾、稀有金屬(礦石)、銀器、收藏品、傳家寶、無法替代物品 |
3. |
攝錄、影音器材及相關產品、行動電話及其他通訊設備 |
4. |
電腦資訊軟(硬)體製品、資訊產品等電子器材、業務用裝備 |
5. |
酒、鑰匙、急用藥品、醫療用品 |
6. |
著作原稿、計劃藍圖、照片、出版品、商業(個人)文件 |
7. |
商業樣品、錄影(音)作品 |
8. |
護照及其他身份證件 |
9. |
其他貴重物品或商業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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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值作業 |
如同運送條款所列,中華航空公司對於為一般未經報值的託運行李負有每公斤20美元(每磅美金9元7分)之賠償限額。報值行李之申報適用於特定種類之物品。
如您欲為您的託運行李申請報值,每報值美金100元您將會被酌收美金1元之服務費。中華航空公司接受每位旅客最高美金2,500元的報值。此外,我們保留拒絕接受貴重品及個人重要物品報值的權利。
請注意報值行李僅適用於中華航空公司班機所承運的託運行李。我們恕不接受客艙行李的報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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